发文单位:贵港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19年01月09日 |
标 题:关于贵港市公安局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所启用新版检验检测专用章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贵公通〔2019〕3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9日 |
各市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市局机关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规范检验检测专用章的通知》桂公通【2017】51号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第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已制作“贵港市公安局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所检验检测专用章”,更换“贵港市公安局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所技术鉴定专用章(1)、(2)、(3)”。本印章仅用于贵港市公安局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文书。新版检验检测专用章自即日起启用,原印章作废。
贵港市公安局
2019年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