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贵港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8年12月29日 |
标 题:贵港市水利局关于覃塘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公路鲤鱼江大桥建设项目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贵水批〔2018〕53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7日 |
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贵公司报来由武汉艾信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贵港市覃塘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公路鲤鱼江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关于对该项目防洪影响评价进行水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出具《贵港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贵河许〔2018〕3号)。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意见,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贵港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贵河许〔2018〕3号)
贵港市水利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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